雜談 男子持前女友28張私密照敲詐 1萬元一張 北京晨報訊 李女士與趙某通過網(wǎng)上交友相識并確定戀愛關系,交往過程中通過微信將自己的部分私密照發(fā)給趙某,分手卻被以此索要28萬元。日前,海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3年,罰金1萬元。 2014年... 07月31日 316 次瀏覽 發(fā)表評論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