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體育局原副局長揭發(fā)他人強奸 二審減刑 4月8日,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株洲市體育局原副局長王海程受賄一案作出二審判決。王海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沒收受賄犯罪所得31萬元、其他非法所得25萬元,共計56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 04月11日 雜談 423 次瀏覽 發(fā)表評論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