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41歲男子強奸10歲幼女 聲稱“幼女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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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雜談

無業(yè)的犯罪嫌疑人鄭某雄將“魔手”伸向了年僅10歲女孩小文(化名):2012年10月15日,在三亞某小學(xué)就讀五年級的小文像往常一樣放學(xué)回家,途中,她又遇見了剛認識一個月的“叔叔”鄭某雄。年幼的小文或許不知道,接下來發(fā)生的事將成為她的噩夢:“叔叔”鄭某雄以帶其到河西路城市樂園游玩為名,將她帶到了城市樂園內(nèi)草叢里實施強奸。事后,鄭某雄交代她不要告訴家里人。

讓鄭某雄沒有想到的是,事發(fā)后,小文到醫(yī)院檢查時被診斷為陰部感染,需住院治療。10月31日,其父親蔡文(化名)帶著女兒到新居派出所報案。11月2日,警方將犯罪嫌疑人鄭某雄抓獲。在審訊時,鄭某雄竟聲稱是“小文喜歡他”。經(jīng)多數(shù)突擊審訊,鄭某雄最終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jù)辦案民警介紹,鄭某雄是臨高人。因涉嫌強奸,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刑事拘留。

據(jù)辦案民警介紹,10月31日下午5點半,一位父親帶著女兒來到了新居派出所,報案稱年僅10歲的女兒小文遭人強奸。據(jù)報案人小文稱,最近一段時間,她每天放學(xué)回家經(jīng)過她家附近的時候總能看到一名男子,對方的名字她不知道,只是平常都稱呼對方為“叔叔”。這位“叔叔”總是主動上前與她聊天,就這樣,幾天下來,她與這位“叔叔”慢慢就認識了。之后這位叔叔還帶她出去玩,甚至還有一回還帶她到三亞灣游泳。

據(jù)小文說,15日下午,她在放學(xué)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這位“叔叔”,“叔叔”鄭某雄以帶其到河西路城市樂園游玩為名,將她帶到了城市樂園內(nèi)草叢里實施強奸。小文稱,“叔叔”讓她不要告訴家里人。

“事發(fā)后,小文回到家里,感覺陰部十分疼痛,并隨著時間的推移加重?!鞭k案民警告訴記者,在其父親的一再追問下,最終小文如實將事情經(jīng)過告訴了父親,得知此事后,蔡文立即帶著小文到醫(yī)院進行檢查,醫(yī)院的檢查結(jié)果是:小文陰部被感染,需要住院治療。

辦案民警稱,小文在治療近半個月的時間后,10月31日,其父親蔡榮帶著女兒到新居派出所報案。據(jù)小文回憶道,每次這位叔叔都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3至4點,或者是周六、周日上午12點左右會在她家附近的咖啡廳出現(xiàn),每次都會騎一輛黃色的電動車。

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后聲稱是“幼女喜歡他”

據(jù)辦案民警介紹,接到報案后,派出所隨即立案進行調(diào)查。民警根據(jù)受害人家屬所提供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活動時間及路段,進行蹲點守候。11月2日,最終在小文家路口附近將犯罪嫌疑人鄭某雄抓獲。

“一開始鄭某雄對于自己的犯罪事實拒不承認。”辦案民警告訴記者,而在面對受害人小文的當面指認,而鄭某雄聲稱是“小文喜歡他”。經(jīng)過警方3個多小時的突擊審訊,鄭某雄的心理防線終于被擊潰,如實交代了其在11月2日下午對小文實施強奸的犯罪事實。同時,鄭某雄還交代了10月8日下午,他帶著小文到三亞灣游泳時,對小文進行猥褻的犯罪事實。

目前,因涉嫌強奸,犯罪嫌疑人鄭某雄已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該案已移交至河西分局刑警隊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當中。

據(jù)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雄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強奸罪定罪論處。同時民警提醒各位家長,一定要幫孩子提高防范意識,加強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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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vatar 常陽 1

      :mrgreen: 你這個站點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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